公告公示
泉州市光前医院关于污水处理购买服务的招标公告
发布时间:2020-09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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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市光前医院关于污水处理购买服务的招标公告
因我院污水设施管理及运营需求,现特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污水处理购买服务。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。
一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。
2.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。
3.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,并在应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。
4.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特定资格条件
1.项目经理为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,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。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。
2.项目技术负责人为环境类专业,并拥有环境类高级职称。
3.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。
4.具备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相关资质。
二、现场踏勘
投标人可自行踏勘。
三、以上项目报名期限
七天(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6日)。
四、投标方式
我院统一组织现场投标。投标人投标报价应自行考虑市场风险,所报价格应包含规费、税费、人工费等,直至完成招标任务(经验收合格)所有费用,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、义务的一切风险。
联系方式:泉州市光前医院总务科,李科长:18859966898
泉州市光前医院
2020年9月9日